我們會在別人,尤其是愛人身上,投射我們自己內在沒有活出來的那個部分。這種投射是有潛能的,它可以是成長的能量,也可以成為困擾的來源,端視我們的覺察和了解程度。我們有意識的自我,只是全部意識中的一小部分而已。我們發現隱藏自我最有意義方式之一,是藉著吸引可以活出那些面向的情人或朋友,來發掘自己沒有活出來的自我。我高中時曾經墜入「情網」(正確地說應是墜入迷惘),對象是坐在我後面的一個女孩。她擁有我所沒有的一切,狂放不拘、敢做瘋狂的事、深不可測。我把精力都放在課業、運動和如何進入長春藤名校上。她卻一點都不在乎這些。她喜歡演戲和藝術,一點都不受傳統和規矩束縛,相反地,她反抗所有這些制約;她的反抗、生氣蓬勃和美麗的外表,都擄獲我的心,讓我著迷。我追了她兩年都沒什麼進展。幾年後,我又和另一位瘋狂藝術家陷入絕望的苦戀。這些屬於我自己生命中未活過部份的投射,就這樣一直進行著,我的制約為我帶來了高度的責任心、秩序感、和自律行為,然而代價卻犧牲了我狂放野性的那一面。
我們對別人身上反應出來我們自我的某個面向,既受吸引,又去反抗。這也造成了我們喜好的差異。我們受到吸引,是因為想從新發掘自我當中未活過的那些面向;我們想去反抗,是因為我們的制約教我們要拒絕那個面向。每當我和某個比我更具狂野直覺、自由放任特質的人在一起時,我就會看到自身這樣的分裂。一半的我完全嚮往這樣的能量,另一半的我則批判它的不負責任,這是一場狂野和責任的對決。
《擁抱你的內在小孩》